Discuz!NT|BBS|论坛

注册

 

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

四川六旬“飞车大叔”飙摩托车 撞死农妇被判刑 [复制链接]

1#
       看QQ新闻,南充市营山县一个农民,已64岁高龄,心态却不“显老”,爱在公路上飙车,人送外号“飞车大叔”。今年7月份,他像往常一样,骑着摩托上街,但由于车速过快,在转弯时撞倒一名农妇,致其死亡。12月1日,营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,缓刑1年。
       张辉祥,64岁,小学文化,是营山县丰产乡某村农民。虽说人上了年纪,他心里却不服老。遇有闲暇时光,经常摆弄机车,赶场上下也爱骑着摩托。为显示技术高超,他喜欢在公路上超车,遇有熟人在前面行走,时不时会显摆一下,轰着油门呼啸而过,人送外号“飞车大叔”。7月15日下午,张辉祥驾驶摩托车从家里到街上办事。当接近下午3点40分,摩托车驶入一弯道时,由于车速过快,将路边农妇黄某撞倒在地,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经法医鉴定,黄某系失血性休克死亡。交警认定:该起交通事故中,张辉祥负全责任,黄某无责任。案发后,张辉祥多方筹钱,赔付了死者亲属医疗费、丧葬费和其他费用18万元,取得了死者亲属的书面谅解。
      11月21日,检察机关指控张辉祥犯交通肇事罪,向营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同年12月1日,营山县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。营山法院审理认为,张辉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,未谨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,并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行为,危害了公共安全,已构成交通肇事罪,应予惩处。案发后,被告人张辉祥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可从轻处罚。最终,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,缓刑1年。 (文中人物系化名)
长在河边走,怎能不湿鞋!各位兄弟,安全第一啊……
最后编辑19731125 最后编辑于 2014-12-10 11:44:18
分享 转发
TOP
2#

我也喜欢快,但是要在安全的前提下啊。
TOP
3#

我也喜欢快,但是要在安全的前提下啊。
899 发表于 2014-12-10 11:10:27

是啊,大家都要小心,不要再给主张禁摩的人提供口实了。
TOP
4#

大叔啊!你可长点心吧!
TOP
5#

自己作死把别人连累了!
TOP
6#

安全第一,为了自己与他人……
TOP
7#

不要耍帅,何况还那么大岁数了,怎么就这么没正事呢!
TOP
8#

看看我名字吧,安全第一啊
TOP
9#

这回得长点记性了吧。
TOP
10#

装惯了,可惜晚节不保!
TOP
11#

那么快干啥
TOP
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